不曉得為什麼,我常常覺得人生是以十年為一個循環,十年前分開的人,如果心有所感,朝思暮想,只要還活著,十年後,會得重逢的。


        尤其是,我還曾經在香港、在東京無意間碰到過去的同事,台北市就這麼小一個盆地,若真有心,踏遍每一條大街小巷,十年的時間,有什麼理由不會偶然相遇呢?於是我總是這麼篤定著,說是因死心不息的念力使然也好,我不怕斷然決裂,誤會也罷,與其痛苦的不肯放手,不如把眼光放遠,圖他日再相見。


         就賭十年之內不會離開台北市,我們表面上灑脫,彷彿隨便能夠外鄉有遇,不必落葉歸根,但其實有千絲萬縷的羈絆,綁著我們離不開這城市──是我哪兒也不想去,我要留守在這裡等待。


         台北市的一街一景,陰雨晴陽,無處不有鬼影幢幢的共同回憶。我總是不厭其煩的走在從前一起漫步過的繁華街道,搜尋著那個最熟悉的面孔,直到開始懷疑有人間蒸發這回事,但又因自覺十年之期未到,失望也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。


         我總盼望著,只要有情,十年的光陰可以將舊日的期待與傷害拋進時光隧道中,我渴望不期而遇的驚喜,能夠激發心底深處最原始的眷戀,化為原宥、化為坦然面對,昔日障礙一筆勾銷,歡然再聚。


         是的,我就是這麼傻。


         沒有想到的是,今年才是第六個年頭,我們就在最最熟悉的街上打照面了──重逢的情景曾經預習過多少次?可以是這樣,可以是那樣,總之不該是如此的匆匆一眼。


         我確定我們的眼神有交會,然而比陌生人還陌生,或許也就是因為太熟悉了,就算明明有心理準備,一剎那間也只能慌亂的別轉眼神。這一刻,簡直把彼此當做全世界最不想見到的人,強自鎮定,踩著千斤重的步伐離去,中間隔著茫茫人海,漫漫流光。


         沒有想像中的心緒激動,沒有久別重逢的喜悅,走遠了,才回過味來,竟然是這樣的!


         匆匆一眼,無從和往日印象相映證,好像是瘦了?憔悴了?眼中的漠然與無情依舊。不知道是誰說的,相見不如懷念,而回憶是會那樣的欺騙人。


         於是我非常非常傷心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 是重逢的一眼,也是離別的開始,我又要把思念的指針歸零,重新計數起。也好,就知道還沒有離開台北市。不怕人生沒有幾個十年,我要賭上生命,直到完全絕望那一刻來臨。


 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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