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好喜歡蔡一零喔!」小柯說,特地去買了CD,把裡頭附的MV翻來覆去地看,隨著節奏模仿其舞步。


        有什麼好說的呢?不管是老、中、青哪一代,大部分的人在年輕時,多多少少會有喜歡的偶像藝人,彷彿是種心靈寄託,旁人無法置喙的,尤其個人的審美觀不同。


        但是胡婉梅就會當面去吐嘈人。聽到小柯的話,她不加思索衝口而出:「什麼?我見過蔡一零本人,她醜斃了,鬥雞眼,整張臉都是肉毒桿菌加玻尿酸打出來的,我不喜歡她!」


        氣氛陡然尷尬,我很怕小柯會跟她吵起來,幸好小柯只是聳聳肩,淡淡的說:「人家才沒鬥雞眼,我也見過她本人,她也不用你喜歡好不好。」隨即離開,結束話題。


        我跟胡婉梅雖僅是點頭之交,卻也見怪不怪了,她就是如此不吐不快的人。你若說她好,就是沒心機,個性耿直;若說她壞,那就是白目,不懂看人臉色,往往得罪了人而不自知。


老實說,我不愛跟她說話,不出三句就要惹毛人的傢伙。真的要能看到她優點的人才受得了,那不是我。小柯前腳走,我後腳也抹油,謝謝再連絡。


然而沒過幾天,她卻主動打電話找我了。


「喂,有件事想請教你。」她說:「你上次在KTV不是得罪人嗎?是怎麼回事?」


KTV得罪人?說得我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,我什麼時候得罪人了?想了一會兒才省悟,「哦,不是啦,就是有次去KTV剛好遇到別的包廂有人喝醉酒,躲開就沒事了。怎麼?為什麼問這個?」


「我在KTV『也』遇到麻煩耶!有個男的罵我賤女人,還罵我三字經,真是氣死我了!」


「他為什麼要罵你?」


……」支支吾吾了一下,她說:「我不知道。」


「是你同包廂裡的人嗎?」我試探。


「是啊。」


那怎麼會不知道原因呢?不會是她又一時口快惹惱了人吧?在那個可能都喝了酒的場合,隨便一點小摩擦都可以演變成借酒裝瘋。


她又問:「你上次的事怎麼處理的呢?」


還怎麼處理?不是跟她講沒事了嗎?我沒好氣:「就不理那些神經病就算了。」


「可是我真的很生氣。」


「喔,如果你吞不下這口氣,不然就到警察局去備案好了,以免那個人後來又來對你怎麼樣。」既然是認識的人開罵,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。


「備案?」她話鋒一轉:「應該是說報案吧?哪有人說『備案』?備案跟『報案』是不一樣的吧?」


哇哩咧!聽到她這樣說我真有點毛,現在重點不是在玩名詞解釋好不好,幹嘛在這邊挑我語病。當然是先報案,然後警察作了筆錄,不就成了備案嗎?


於是我說:「我說『備案』沒錯,不然你可以到警察局去問問看。」


「好的,我會去問。」她好像生氣了,撂下這句話便斷線。


很好,我心裡想,是你自己要來問我的,還先把我的事跟你的混為一談。我好心建議你了,你還挑我說的名詞不對,什麼跟什麼嘛!最好不要再來問我,我耳根比較清靜。


才這樣想,沒想到她第二天又打電話來了,聽到她的聲音簡直頭痛。


「我決定了,」她說:「KTV的出入份子太複雜了,我以後不要再去。」


喔,想通了?還沒稱讚她,她忽然說:「我要改去夜店。」


聞言,我差點沒從椅子上摔下來,夜店的出入份子不是更複雜?


只聽她得意地說:「夜店的人應該比較有水準,而且我可以控制我要跟哪些人說話,不跟哪些人說話,就不會遇到瘋子。」


我忍住沒笑出來,反駁她:「在KTV至少還有一個一個包廂隔開,你可以決定要跟誰在裡面唱歌。夜店的開放空間更大,跟人起衝突的機會不是更多?」我沒說出口的是,夜店裡不唱歌說話的機會更多,說不定你得罪人的機會更多。


她又是一副心意已決的模樣,「誰說的?我自己有我的方法,夜店比KTV安全就是了。」


聽聽,簡直就是死鴨子嘴硬的抬槓。既然已經決定怎麼做,偏偏又要來通知我,無聊透頂。


被她煩的,我忍不住又要提醒她:「你確定?你要不要想一想上次人家為什麼要罵你?你是不是曾經無意間說過什麼,人家才罵你?」


說到這樣,其實已經觸到她痛處了,她果然動怒,說:「我做人、說話一向都很注意,從來不會無意間得罪人。」


「那就好。」我也沒好氣,人要沒有自知之明起來,就是這麼頑固。


「本來就是。」嘿,她口頭上還非要爭到贏為止哩,真是夠了。


我聳聳肩,按下結束通話鍵,不再理她。


話不投機半句多,是千古不變的至理名言。有些人是不到黃河心不死,也永遠聽不進勸的,偏偏口響。


這個女人,我一個字都不想跟她多說了。


 



 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雲大少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0) 人氣()